- 案情简介
- 被告人马强分别在2014年6、7月份和2015年6月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额的手段,伙同他人盗窃作案四起,共计价值3040元。案发后,被临河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 审理法院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 审理时间
- 2016-12-06 09:30
- 案件类型
- 刑事案件
- 审判员
- 郜田野
- 书记员
- 李敏
- 被告人
- 马强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新浪司法官方微信和微博
-
微信公众号
-
官方微博
热门庭审
-
赵纯武与嵩明县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原嵩明县嵩阳镇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协议
01月20日 18:25
-
01月20日 19:11
-
01月20日 19:21
-
01月20日 19:01
-
-
-
郭灵纹等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01月20日 18:22